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派现金0.08元(含税);每10股派现金0.80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2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0日
    ●股权除息日:2007年7月11日
    ●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18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07年6月15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6年度。
    2、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8,977,082股为基数,按每股派现金0.08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利润18,318,166.56元。2006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2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扣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0.08元,税费自行缴纳。
    三、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0日
    2、股权除息日:2007年7月11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7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于2007年7月18日起,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80-2081228
    传真号码:0580-2080228
    联系人:陈曙君、傅缀芳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镇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