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4 年8 月7 日在河北省昌黎县中技度假村会议中心召开,应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会议由董事长高益荣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0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04 年半年度财务处理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处理铁精矿盘盈570 万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及公司防范风险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五条作如下修改:
    原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风险投资和资产抵押、担保的权限为五千万元人民币。董事会进行风险投资,应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风险投资和资产抵押、担保的权限为五千万元人民币。董事会进行风险投资,应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过五千万元的需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签署,并严格审查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4、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自2004 年度起,独立董事年度职务津贴由4 万元提高至6 万元。
    5、关于建设铁水脱硫项目的议案。为提高钢的质量,提高高炉、转炉作业率,优化产品工艺结构,拟以自有资金投资3166 万元对炼钢用铁水实施预处理工艺。项目完成后,每年可增加利润总额1062 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2.18年,计划年内完成。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04 年6 月至2005 年6 月。上述3、4、6 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8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