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7月14日
    ●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钢宾馆三楼大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3年6月12日在凌钢宾馆三楼小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03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7月14日上午8:00
    3.会议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钢宾馆三楼大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的议案;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3、关于委托凌钢集团公司加工人造富矿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详见2003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余两项议案详见2003年6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7月1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加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7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楼409室;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2.公司地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邮编:122500
    联系人:王宝杰、张文娟
    联系电话:0421-6834429
    传真:0421-6830436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2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法人股股东单位公章)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附2:
    回执
    截止2003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200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晓民先生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与本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不存在任何关联;
    5、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6、被提名人不是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2日于辽宁省凌源市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晓民,作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晓民    2003年5月24日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