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转增3股,即每股转增0.3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16日
    ●除权除息日:2003年4月17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3年4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23日
    一、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3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2002年年末公司总股本40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即每股0.15元,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2元/股,共计派发股利6045万元。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家股、募集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5元/股。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2年年末公司总股本40300万股为基数,利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即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1209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变为52390万股。
    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16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2003年4月17日(星期四)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3年4月18日(星期五)
    4.红利发放日:2003年4月23日(星期三)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3年4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国家股、募集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持有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计入的日期为2003年4月17日。转增股份的处理原则:所有股东按规定享有整数的转增股份,对小数部分按股东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位股东依次转增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计划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本次转增前 本次转增 本次转增后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32,050,000 69,615,000 301,665,000 57.58 其中:国家股 232,050,000 69,615,000 301,665,000 57.58 境内法人股 境外法人股 2、募集法人股份 6,500,000 1,950,000 8,450,000 1.61 3、内部职工股 非流通股份合计 238,550,000 71,565,000 310,115,000 59.1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64,450,000 49,335,000 213,785,000 40.81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流通股份合计 164,450,000 49,335,000 213,785,000 40.81 三、股份总数 403,000,000 120,900,000 523,900,000 100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以转增后的总股本523,900,000为基数计算的公司2002年度每股收益为0.389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421-6834429
    传真:0421-6830436
    联系人:王宝杰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