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日上午8:00在辽宁省 凌源市凌钢宾馆三楼大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 人, 代表股份 178,71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65%,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 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益荣 先生主持,大会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1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163,630,334.17元,提取10 %法定公积金 16 ,363,033.42元、5%法定公益金8,181,516.71 元, 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9,085,784.04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5,911,146.99元, 实际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996,931.03元。本次年终分配以总股本31000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计46,500,000.00元,余额168,496,931. 03元转入下一年度。
    授权董事会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宜,具体办理手续的方式及时间另行公 告。
    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六、审议通过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与凌钢集团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议案》
    关联股东凌钢集团未参加表决,此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212,500股。同意票212 ,500股,占有效表决票所代表股份的100%牷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 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其报酬的议案》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于延琦先生和薛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每人每年4万元的津贴, 独立董事因履行职 权时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任期相同(至2004年6月)。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85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7.58%。表决结果如下:
    于延琦先生,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薛镭先生,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同意票178,712,5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天亚律师事务所徐扬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