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于2001年10月8日至12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例行巡?检查。 并于2001年10月19日出具了《限期整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司董事会对巡检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视。收到《通知》后,向全体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认真传达了《通知》,对要求整改的事项逐条进行了研究,安排落实。2001 年11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整改报告》。
    一、关于科技部等部分管理部门与凌钢集团没有完全分开。
    由于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与凌钢集团紧密衔接,公司在生产技术管理上存在与凌 钢集团交叉现象,这一点在2000年年报、2001年中报均实事求是做了说明。 虽然有 一定客观原因,但公司董事会也要尽快采取措施,在规定时间之前做到公司独立运 作,并保证不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与凌钢集团部分产品关联交易价格调整。
    2001年三季度,公司对从凌钢集团购进的五种原燃料、 能源结算价格进行了调 整。2000年底公司与凌钢集团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并预测2001年涨价因素, 制 定了2001年原燃料结算价格,签署了相关协议。从上半年实际执行情况看,上半年 涨价未达到预测水平,年初制定的结算价格有的偏离了合理区间。经与凌钢集团充 分协商,双方均认为应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全年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上。经双方商 定调整球团矿、烧结矿、焦炭、氧气、电五种原燃料价格,调整幅度以市场价格为 基准,无市场价的以凌钢集团该产品全年平均成本利润率5%左右为基准。上述调整 从8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预计全年公司比调整前减少支付原材料价款2900万元,其 中三季度1374万元。
    以上情况已在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中做了详尽说明(见《中国证券报》 10月24日第十八版)。公司与凌钢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数额偏大,公司董事会今后 要更加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审核关联交易价格,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租用凌钢集团土地使用权未备案登记及收购项目的产权未过户转籍。
    公司上市前占用土地是由凌钢集团以出让方式取得有偿使用权后由本公司租用 的。2000年6月30日,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收购凌钢集团中宽热带生产线,该生产 线占用土地也是以上述方式使用的,但目前尚未办理租用土地的备案登记手续。公 司原有房产均办理了房产证,但上市后收购的中宽热带和棒材生产线尚未办理。 以 上两项公司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补办完毕。
    四、在2000年年报中少披露向凌钢集团出售的备品备件收入2022万元, 返废收 入3671万元。
    备品备件收入及返废收入已在公司2000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中正常核算,在 2000 年度中期报告时,此两项交易金额已披露在关联交易金额中,但在2000 年年度报告 列示关联交易事项中,将此两项交易金额漏掉。公司今后将加强对披露数据的审核, 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五、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支、未达到预期进度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的 问题。
    公司上市募集资金54000万元,到今年9月底,累计已投入45967万元,已完成的中 宽热带、棒材生产线及1号高炉、2号板坯连铸机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但由于项 目批准时间较早、募集资金到位较晚,其间市场变化较大、技术进步较快,对项目 需进一步论证和优化,个别项目也存在超出计划支出、未达到预期进度现象,相关 情况有的未能及时完整地说明,公司今后应予以重视。
    1.1号高炉改造比计划投资总额超支2836万元,主要原因是采用先进技术——— 无料钟炉项,高炉基础改用灌注桩,为加快进度, 部分混凝土结构改为钢结构等。 超支部分资金暂以自有资金支付。修改设计后高炉年产量由原来的31.7万吨增加到 36万吨以上。此事项已在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见《中国 证券报》10月24日第十八版)
    2.建设炉外精炼装置,承诺投资3387万元,累计投入624万元,完成总投资的 18 .42%。该项目原设计方案为LF/VD精炼方式,经专家进一步论证,修改为CAS、LF精 炼方式,以达到经济适用的目的。由于修改设计及在生产现场施工难度大,未达到 预期进度,预计2002年一季度建成投产。此事项已在公司200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中进行了披露。(见《中国证券报》10月24日第十八版)
    3.对中宽热带生产线进行完善性改造,由于关键技术、设备需从国外引进,对 外技术谈判周期长,需要对改造方案做进一步缜密论证,导致未达到预期进度。 此 事项已在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六、关于公司收购中宽热带生产线资金支出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收购中宽热带生产线方案为以评估值28267 万 元为作价依据,带入相关负债16000万元,以募集资金12267万元收购。但至 2000年6 月30日收购日,部分债务到期已偿还。收购前, 公司聘请辽宁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以 200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该生产线进行了审计。该生产线总资产27935万元,带入 负债12229万元,公司实际支付募集资金仍为12267万元,其余 3439万元作为应付款, 在2000年8月以自有资金支付。2000年8月29日,公司虽然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 了收购已完成、支付募集资金与《招股说明书》一致,但未将上述情况做完整披露, 2000年年报也未做详细说明,今后应引以为戒。
    通过本次巡检,不仅查出了公司一些运作不规范之处,而且通过对问题的研究 和落实整改,大大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对于“法制、监管、规范、 自律”方针的认识,特别是对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向广大投资者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有了更深刻 的认识。公司在2002年3月底之前解决尚未解决的所有问题。 公司将更加重视依法 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