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18日上午8:00在辽 宁省凌源市凌钢宾馆三楼大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 代表股 份178,872,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7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 关中介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高益荣先生主持,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二○○○年度财务决算和二○○一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0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141,072,698.0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4,107 ,269.80元、5%法定公益金7,053,634.9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 911 ,793.32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473,290.04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123,385,083.36元。本次年终分配以总股本31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1.50元(含税),计46,500,000.00元,余额76,885,083.36元转入下一年度。
    授权董事会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宜, 具体办理手续的方式及时间另行公 告。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01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第四十四版。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放弃原募集资金项目之──收购凌钢集团锦西钢管有限责任公司Φ508 钢 管生产线后投入10000万元偿债、补充流动资金和完善性改造,将投向该项目的募集 资金7500万元用于收购凌钢集团全连续棒材生产线,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关联股东凌钢集团不参加表决,此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372,800股。同意票372 ,800股,占有效表决票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高益荣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苑成德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吴志先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张振勇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郝志强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何东生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下列成员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郭瑞芹女士: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徐晓光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于福柱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李玉芝女士: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张玺才先生: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另经公司职工选举,王克明、陈雅芬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票178,872,800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大会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徐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新当选董事、监事简历见2001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