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 年4 月14 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6 年4 月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8 人,独立董事于延琦、薛镭先生、刘晓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益荣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06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2、关于增加200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于2006 年3 月2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6 年3 月16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为此,公司第一大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全面修订凌钢股份公司章程》的提案,并要求董事会将其提交于2006 年4 月28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