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7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7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41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公司于2004年11月15日与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互保协议书》,互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6号
    法定代表人:李辉明
    经营范围:承担政府大项目建设的投资任务;进行高科技风险投资;接受市政府授权持有企业国有股权;从事其他国有资本运营活动;进出口业务(按青外经贸审字[2002]174号资格证经营)。(内有固定资本未过户)
    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业务。该公司截止200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376万元,总负债49737万元,所有者权益54639万元,2004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0万元,投资收益1878万元,利润720万元,净利润720万元。2005年2月28日,该公司总资产103480万元,总负债48942万元,净资产54538万元,2005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70万元,利润总额-101万元,净利润-101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
    担保期限:一年,自2004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4日。
    担保金额:壹亿伍仟万元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05年3月29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市直属综合性投资公司。公司主要任务是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接受政府授权持有并运作国有股权;自主开展资本运营,促进资产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流通和重组。该公司具有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24100万元,其中逾期对外担保金额0 万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2004年度净资产的27.60%。
    六、 备查文件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同青岛开发投资公司签署的《互保协议书》。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