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2007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有关198亩土地使用权经青岛青房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青房土〔2007〕[估]字第072号),并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总地价为3563.95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青岛青房不动产评估事务所出具《土地评估报告书》。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