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钢铁有限公司、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协议最高担保金额为青岛钢铁有限公司1.5亿元人民币、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1.5亿元人民币。
    ● 截止公告日,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316亿元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均签署互保协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5378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青岛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关于同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公司2006年同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互保协议,互相担保的最高限额为贰亿伍千万元人民币,期限壹年, 2007年4月30日,互保协议到期。2006年度,公司为青岛钢铁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13335万元,青岛钢铁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为17940万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于2007年5月与青岛钢铁有限公司续签为期一年的互保协议,互相担保的最高限额为壹亿伍千万元人民币,其责任与风险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为青岛市重点企业,2006年度,该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1863万元,利润总额29516.6万元,净利润15108万元。2007年3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08661万元,总负债273678万元,所有者权益234983万元。2007年1--3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4825万元,利润总额259万元,净利润173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同青岛钢铁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的签订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公司2006年同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互保协议,互相担保的最高限额为壹亿伍千万元人民币,期限壹年,2007年4月30日,互保协议到期。2006年度,公司为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于2007年5月与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续签为期一年的互保协议,互相担保的最高限额为壹亿伍千万元人民币,其责任与风险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018万元,总负债91979万元,所有者权益58039万元。2006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567万元,投资收益40万元,利润总额1541万元,净利润944万元。本公司同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的签订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以上两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达到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46.28%。
    二、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