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关联方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2006年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5年总金额 采购原材料 辅材 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00 1 98 销售商品或材料 粗甲醇 9200 100 9867 水 10 2 11 电 330 3 309 汽 530 10 536 辅材 40 82 45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维修 100 80 102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维修 110 50 14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242万元,注册地点:南昌市罗家镇,法定代表人:宋心怡,经营范围:复混肥、甲醇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制造维修;压力容器检测和制造(按等级证书);仪器仪表工程安装维修;室内装潢;汽车货运等。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89500万股,占65.80%;
    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为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4、与关联人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1,042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和销售原材料(辅材)、销售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2、销售粗甲醇和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按照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3、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向关联营人提供劳务按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和销售原材料(辅材)、销售商品以及相互提供劳务实行就近采购和销售的原则,节约运输费用,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销售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是本公司或关联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该项关联交易将继续存在。
    3、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4、从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分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此项交易提交于2006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肖建国、陈文荣、王九庆予以回避。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3、此项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采购和销售原材料(辅材)、销售商品以及相互提供劳务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销售粗甲醇和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由公司与关联人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