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心怡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往来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公司原对关联方往来、职工借款及备用金不计提坏帐,根据财政部财会字[2002]18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从2002年1月1日起,公司坏帐准备计提政策变更为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6%计提,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收款项因合并报表,往来互抵,不计提坏帐。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的决策中,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监控职能不断加强。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2年度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年产1万吨聚丙烯酰胺项目二期工程进度滞后是受客观因素影响,符合慎重使用募集资金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4、公司受让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