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2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七次会议在赤水市公司办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元建先生主持。
    会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
    2、同意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同意公司与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液氨委托加工合同》。
    4、同意公司与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水、汽供应合同》。
    5、同意公司与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6、同意公司与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设备物资委托采购合同》。
    7、同意公司与贵州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双氧水购销合同》。
    8、同意公司与赤天化天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2003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无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