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公司于2001年10月24日 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一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 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同意李培毅、席家忠两位先生因工作变动而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辞呈。 该两位先生的辞呈公司已于10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 露。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会任期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于2001年8月28日届满。按照规定和要求,本应及时进行换届改选, 但鉴于 大股东推荐人选需上级组织部门审定及备选独立董事等原因,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换 届工作延期至2001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4、根据会前公司董事长李大学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 董事职务的辞呈。 经审议,同意李大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但因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按照有关规定,李大学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的请求需待公司新董事长 选举产生后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