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一年八月二十日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一届七次董事会于2001年8月20日 在赤水市公司生产地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应到列席监事3名,实到3名。 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大学先生主持。经审议,会 议作出如下决议:
    1、通过总经理王 健先生所作的公司《200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 划的报告》。
    2、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
    3、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公积金也 不转增股本。
    4、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基础上,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赤天化集团公司签订的 《水、汽供应合同》和《转供电合同》;与控股股东赤天化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 公司赤天化天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双氧水购销合同》。按照合同规定, 公司每 年约需使用原水450万吨、脱盐水3万吨、冷却水6000万吨、蒸汽110万吨,合同总价 约为9370.8万元/年;每年约需转供电3116万千瓦小时,合同总价约为1059.44万元/ 年;每年需购双氧水约560吨,合同总价约为81.37万元/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项议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 通过按新的会计制度制定的《关于新四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 控制制度》。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