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巡检办法》(《证监上字[2001]46号》)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贵阳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1年5月12日至18 日对本公司进行了检 查,并于2001年5月21日出具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检查通报》(贵阳特派办 字[2001]75号)。现将《检查通报》全文公告如下: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巡检办法》(《证监上字[2001]46号》),我办于 2001年5月12日至18日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你公司在改制、 运 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重大不规范问题。
    望你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要忠 实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