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3月28 日召开的公 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2000年年末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250万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9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01年5月10日(星期四)
    3、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16日(星期三)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5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0元/股;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 实 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5元/股;持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5元/股。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9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方法:
    (1)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红利发 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按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清算系 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 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 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 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三、咨询事项
    咨询电话:0852-2878874
    传真:0852-2878332
    联系地址: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