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 年11 月21 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升华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946901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6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了《关于内蒙分公司新增供汽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169469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0%,弃权0 股,占0%。
    二、审议了《关于转让浙江升华强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392605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0%,弃权0 股,占0%。
    三、审议了《关于修改风险奖励基金计提规定的议案》;
    同意1559493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2%,反对0 股,占0%,弃权13519702 股,占7.98%。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刘志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