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2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升华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028472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8.1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30284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130284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30284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同意130284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旭青律师、刘志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