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股东天津开发区鸿基置业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3,519,7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全部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和平支行办理贷款事项,质押期限自2003年5月13日至2004年5月12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