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6月25 日与福建福日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签署《互相担保协议》, 同意在互为担保的情况下为对方 向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互保金额由原先的人民币壹亿元下降为人民币 伍千万元。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6月25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会议以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互 为担保的情况下为对方向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互保金额由原先的人民 币壹亿元下降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审批对外担保 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中国福州市,为在沪上市公司 股票简称: 福日股份,股票代码:600203 。法定代表人:李运武;经营范围:电视机, 电子计 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 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福建福日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为AA级。截止2002年 3 月 31 日 , 该公司资产总额: 1603873969.20元,负债总额为:942620382.17元,净资产为:597499464.74元,净资 产收益率为:0.9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内容
    担保协议的担保方式为互为担保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 以担保合 同签订日起计壹年。借款方借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 给担保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 的,借款方应在担保受损失之日起三个月赔偿担保方的损失。 若一方发生严重影响 公司偿债能力的事项或经营发生重大亏损,应及时通知对方。
    四、董事会意见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研究, 认为此次担保为互为担保的连带责 任担保,风险与利益共存。公司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了解有甚, 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财务结构合理,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今日,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0440万元;对外担 保逾期累计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
    ·互相担保协议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