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4年9月21日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
    ●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修改与万杰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议案》。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4年8月19日上午8:00在万杰国际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与万杰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电价水平疏导电价矛盾的通知》(鲁价格发[2004]135号文)的要求,以及结合所在地区的市场参考价格,公司销售给关联公司的供电、供气服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为此拟将原协议第六条中:“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电每千瓦时0.46元,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供应的生活用电每千瓦时0.43元,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提供生产用汽每吨60元,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提供生活用汽每吨60元。”修改为:“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电每千瓦时0.4873元,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供应的生活用电每千瓦时0.4573元,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提供生产用汽每吨90元,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提供生活用汽每吨90元。”另由于签订协议的甲方“万杰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此协议里的甲方名称全部修改为:“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条款不变。
    对本议案的表决,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三、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9月21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与万杰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9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4年9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五)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吕春艳、孙国庆
    电话:0533-3585809
    传真:0533-3585836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上海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9月 日
    委托人对此议案表决,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该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