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正信评报字(2003)第3007号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山东淄博通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山东淄博通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月31日,经实地勘查、评定估算等工作,我所于2003年4月5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合计:66603.72万元负债合计:50202.19万元
    净资产:16401.54万元
    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自2003年1月31日起至2004年1月30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王传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朱大伟
    丁剑波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00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