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7月9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1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2646.31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625万股)的60.8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董事长刘东先生因参加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举办的董事培训班,未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孙启玉先生受董事长刘东先生委托主持本次大会,会议以计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延长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同意32646.312万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投资新建粉煤灰制品项目,需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粉煤灰制品”,相应变更工商登记事宜,并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化纤新材料、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热能电力、纺织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康复疗养,医疗咨询服务;片剂、胶囊的生产和销售(限本公司药厂)。”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化纤新材料、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热能电力、粉煤灰制品、纺织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康复疗养,医疗咨询服务;片剂、胶囊的生产和销售(限本公司药厂)。”
    同意32646.312万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姜省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