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01年8月25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万杰医学高 等专科学校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36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2585.137 万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625万股)的60.76%,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刘东先生主持召开, 以计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之间签署购销产品 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 关规定,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持有的公司32493.5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 未参加本议案的表决。该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 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应为91.637万股。
    同意91.637万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姜省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