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五次董事会于2001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 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3名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及议案:
    一、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119,693,603.4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69,360.34元,按5%提取法定公 益金5,984,680.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833,815.01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212,573,377.95元;2000年年度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57,452,345.78元。
    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0年度末的股本312,381,652股为基数,每10股 派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619,082.60元。 经利润分配后, 未分配利 润尚余160,203,512.3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000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四、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不再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公司2001 年度利润分配 次数为一次,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5 %以上用于股利分配, 分配主要是采用派 发现金的形式,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80%以上。
    五、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六、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聘请郁宇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决议;
    公司原财务总监陆阿满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呈, 经董事长陈丽 芬女士的提名,决定聘请郁宇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八、审议关于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等权限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的经营管理, 决定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置占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额15%以下金额的投资、借款、抵押、担保、风险投资、 收购 兼并和资产处理等事宜。
    九、关于授权总经理投资等权限的决议;
    经审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如下权限:
    (1)、一年内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风险投资权限;
    (2)、一年内购置或处置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3)、负责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的5000万元以下大额款项的调度。
    十、关于通过《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关于通过《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十二、关于通过《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决议;
    十三、提议2001年3月18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1年3月1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 )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等权限的议案;
    7)审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8)审议关于选举和更换监事的议案。
    (4)、参加人员及参加方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3月5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 还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 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 托书。
    5)出席会议的本地股东持有效证件于3月9 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大厦 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3月9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5)、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陈浩
    联系电话:0510-6121688
    传 真:0510-6121188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一:郁宇兵先生简历:
    郁宇兵,31周岁,会计师,曾任江苏阳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