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于200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到 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决议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经与会监事推选,选举陶银 元先生为本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2002年2月26 日《上海证券报》和 《中国证券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任期三年(2002年4月6 日至2005年4月6日)。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