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在2007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出现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如下:
    经咨询公司管理层,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