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1年9月26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18.5000万美元 增至800.5000万美元。增资后,各方出资比例不变,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注册 资本的75%,英国奇恩特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25%。
    公司以原租赁给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的服装生产车间厂房(建筑面积13365 .87平方米,2000年12月20日起租,租期20 年)参考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的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2001年8月31日,帐面原值1174.3312万元 , 帐面净值: 1149.5964万元,评估价值:1150.9022万元)作价 136. 50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132.9500万元),作为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出资, 合资方英国 奇恩特有限公司以现汇按其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