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5月10日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6年5月20日在江阴新桥阳光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 实到9人, 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决议。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和陈钟谋教授共同投资建立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太阳能公司主要进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该公司一期投资总额为3亿元,形成年产120MW太阳能电池的生产能力。太阳能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陈钟谋教授以专利技术"纳米光-热伏电池及其制备方法"评估作价1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