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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方名称 陈钟谋教授
    ● 投资数量 公司以现金出资2480万元
    ● 投资期限 200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 投资项目名称 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是一个主要研究、生产新型高效纳米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公司,由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陈钟谋教授共同投资建立。
    2006年5月20日,本公司与陈钟谋教授于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工业园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太阳能公司第一期总投资3亿元,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2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陈钟谋教授以发明专利技术"纳米光-热伏电池及其制备方法"评估作价1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6年5月20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公司投资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决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陈钟谋教授,男,1932年生,研究员,早年毕业于前苏联莫斯科动力学院电子器件专业,曾经师从著名科学家伊凡·列别提夫教授,现为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十五研究所研究员,是纳米光-热伏电池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权人。作为新型热光电池的专利发明人,陈钟谋教授还被美国传记研究所(ABI)列为"世界500名学术带头人";被国际剑桥传记中心(IBC)列为"20世纪2000名卓越科学家"。
    陈钟谋教授发明的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性能稳定、使用效果良好,经中国科学院太阳光伏发电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质量中心检测,产品技术先进,光电转换效率达35%,属国际领先,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评为重点专利。
    陈钟谋教授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为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主要研究、生产新型高效纳米光伏电池及组件。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陈钟谋教授以专利技术"纳米光-热伏电池及其制备方法"作价1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太阳能公司第一期投资总额为3亿元,形成年产120MW新型高效纳米光-热伏电池的生产能力。
    公司出资的现金为公司历年的滚存利润,陈钟谋教授以专利技术--纳米光-热伏电池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01113515.8,国际专利主分类号:H01L31/068)出资,该专利技术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1520万元,双方一致同意作价1520万元出资。在该专利技术上无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也无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
    普通太阳能电池只能吸收可见光,不能吸收红外线,并无法利用光电转换过程中损耗的80%的热能,其光电转换率最高只有21%。陈钟谋教授研究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导致新型光伏电池诞生。新型光伏电池在设计原理上突破了传统思维,采用了全新结构设计,创造性的提出了太阳能电池原理的新观点,其光电转换效率高达35%,产品技术性能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为电力电源系统采用太阳能电池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本专利技术创造了五项新纪录:
    1、光电转换效率高
    新型光伏电池,除吸收太阳光照能量外,还能吸收光电转换过程中损耗的80%的能量,吸收近红外线及辐射能量。因此,其光电转换效率高达35%以上。
国别 光电转换效率(%) 美国 15-20 日本 16 澳大利亚 15-23.5 俄罗斯 15-23 中国 15-17 本项目 35以上
    2、输出功率大
    在同样的光照、同样接收面积下,新型光伏电池与普通太阳能电池相比,其光电流高出100倍,输出功率有了质的飞跃。
    3、灵敏度高
    相同光源、相同输出功率时,不同照度下,新型光伏电池的灵敏度增益为常规电池的7.5倍,已经超过了目前灵敏度最高的加拿大的C30902S型光电二极管0.29A/W的水平。
    4、结构微型化
    在同样光照条件下,达到相同输出功率时,新型光伏电池的面积约为普通进口光伏电池面积的1/100。
    5、采用了纳米技术
    利用量子效应纳米技术制造光电器件,充分发挥纳米光伏电池效能,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的技术性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相比达到领先地位。
    本项目经过国家级计量单位测试(国家级权威机构中科院太阳光光伏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质量检测中心),产品技术指标先进。产品经过小试生产和国内外同类产品性能对比试验,其性能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项目得到了国内著名专家杨国桢院士、张光义院士等专家的大力推荐。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06年5月20日,公司与陈钟谋教授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其中公司以现金2480万元出资62%,陈钟谋教授以专利技术作价1520万元出资38%。项目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生效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协议履行期限为20年。
    太阳能公司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公司委派三人,陈钟谋教授委派两人,由公司委派的董事任董事长,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太阳能领域,研发和生产新型高效纳米光伏电池,加快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化的进程,作为公司的一个新的产业,将为公司取得新的利润增长点,也为国家新能源发展作出贡献。
    国家于2006年1月1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且由于本产品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能源高新技术领域,因而政策风险很小;本项目具有先进的技术条件,加之外部坚强的技术支撑,从而使项目的开发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由于本项目技术性能先进、产品性能价格比高,且有广阔的应用市场前景,从而使本项目产品的市场风险变得较小且基本可控。
    通过可行性分析,太阳能公司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
    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重大变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合作协议书;
    2.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生效的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 资产评估报告;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