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江阴华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纺织)与无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前,华博纺织为集团公司提供金额10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担保由于华博纺织法人地位的取消转由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详见2005年1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该笔贷款已于2005年5月26日到期,现集团公司已对该笔贷款进行了展期,并更换了担保对象。本公司已不需承担该笔1000万美元贷款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