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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集团公司持有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2,200万股,南山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2,200万股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为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质押期限自2004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2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