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0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04年6月8日召开的2004年第33次会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