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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2日上午9时在南山宾馆会宾楼东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所持股份为122,0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7,000,000股的47.48%,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2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2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12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12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0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12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12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2004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
    因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南山集团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同意票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12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122,0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大会经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姗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意见》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