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进出口公司”)于2003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担保协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精纺面料生产的需要,青岛进出口公司代理公司从澳大利亚进口羊毛和羊毛条并因此在光大银行河南路支行开立2,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进口开证授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2003年5月12日,本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进口开证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青岛进出口公司是国家经贸部在青岛地区确定的具有羊毛进口权的仅有的两家公司之一,在经营羊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该公司注册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注册资金:63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保全,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纺织原料,面料,钢材,木材销售。该公司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截止2002年底,该公司总资产11493万元,股东权益3971万元,2002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539万元,净利润57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该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条款,也无通过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和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较高,董事会同意与其签署担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3年5月13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开证授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2000万元,没有逾期担保发生。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2、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营业执照、2002年度财务报表。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