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于2003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签订了2003年《综合服务协议》之附表,在综合服务附表二的内容中新增本公司向南山集团提供铝制品服务项目。南山集团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47.47%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新增服务项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预计在2003年度内该项服务的交易总额变化在人民币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根据《综合服务协议》的约定,该项新增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南山集团公司组建于1992年7月,是村企合一的集体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壹亿叁仟伍佰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铝锭铝型材系列毛纺织系列板材系列宾馆酒店能源游乐建筑出口商品企业生产的铝型材制品板材家具纺织品进出口商品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扩相关技术加工销售管理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南山集团于2003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签订了2003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一和附表二。根据协议,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变,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服务新增加"铝制品"一项,新增铝制品的服务内容是"适时足量供应",实施单位为"南山铝型材厂和南山电解铝厂",服务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是"当时的市场价格",支付方式是"每月转帐支付",2003年度预计供应量为"按实际使用量"。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内容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充分考虑了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回避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同价格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综合服务协议》及其2003年度附表一、附表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