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的疏忽,公司于2003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的“第六条《关于修改公司英文名称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将公司英文名称修改为‘SHANDONGNANSHANINDUSTRY&COMMERCECO.,LTD'”现更正为“第六条《关于修改公司英文名称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将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NANSHANINDUSTRY&COMMERCECO.,LTD’修改为‘SHANDONGNANSHANINDUSTRIALCORPORATIONLTD’”。
    特此更正,并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