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在2001年2月 17 日的《上海证券报》,截止到2001年2月28日16时30分,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根据本公司章程“拟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拟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 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为此,公司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详见2001年2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登记时间:2001年3月19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点:南山宾馆九号楼
    三、截止到2001年3月19日16时30分,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仍达不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公司将如期召开股东大会。
    四、敬请于2001年2月27日15 时止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广大股东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