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建波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并根据2002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与香港冠生国际贸易公司签署“合资经营烟台南山铝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的议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为了加大铝制品的深加工力度,强化公司铝电联产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经协商,公司决定与香港冠生国际贸易公司合资组建“烟台南山铝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开发“高精度新型铝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此项目是公司为了满足国内包括制罐料、室内外装饰板、PS版基和包装铝箔等新型铝合金材料和高精度铝箔的需求,填补国内空白,适应加入WTO后国际市场环境需求,与香港冠生国际贸易公司合资兴建的高精度新型铝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三类(制造业)第十四条第四款“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的规定。
    拟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46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28566万元人民币,(折34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香港冠生国际贸易公司以价值1150万美元的生产设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公司与香港冠生国际贸易公司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第一年出资15%;第二年出资70%;第三年出资15%。公司第一年出资由自筹资金解决,剩余资金由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解决。公司与香港冠生国际贸易公司无关联关系。
    香港冠生国际贸易公司是在香港登记注册的进出口贸易公司,主营经营电子、建材、纺织等方面的贸易,年营业额达10亿港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