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5月5日召开的200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1年配股预案》, 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配股申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配股申请进行了审核, 经表决提出了不予通过的审核意见。近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的《关于不予核准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的决定》(证监函[2002] 12号)。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