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1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宋建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00年9月18 日与南山集团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告刊 登于2000年9月26 日的《上海证券报》)约定由南山集团公司将与公司生产经营有 关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公司有偿使用,租赁期限为45年。
    双方经友好协商, 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对协议进行规 范,协议项下土地使用权租赁期修改为20年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同时约定, 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后,公司有权以同等条件续签协议,南山集团公 司不得拒绝,续签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由股份公司决定,但不得超过20年。
    由于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3名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放弃了表决权,其余 4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了本项议案。
    2、 《关于解除与台湾吉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资经营龙口南山吉 创高科有限公司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01年9月27 日与台湾吉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方”)签 订了“合资经营龙口南山吉创高科有限公司合同”(公告刊登于2001年9月28 日的 《上海证券报》),鉴于台方资金迟迟不到位,公司认为双方已无合作的可能性, 双 方经协商,决定解除已签订的“合资经营龙口南山吉创高科有限公司合同”,放弃对 龙口南山吉创高科有限公司的投资。
    3、《关于对收购龙口市南山热电厂有关会计处理调整的议案》
    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于2000年5月25 日签订《收购 协议书》,公司以由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鲁正评字(2000)002号《资产 评估报告》为收购依据,收购集团公司所属的龙口市南山热电厂。 双方同意自资产 评估日(1999年12月31日)至收购协议签订日期间所发生的变化及其相关业务所带 来的盈利或亏损由集团公司享有或承担,协议签订日至生效日(2000年6月30日)期 间所发生的变化及相关业务所带来的盈利或亏损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2000年度,公司将南山热电厂协议签订日至生效日期间形成的利润6,950, 636 .56元计入公司利润的会计处理方式,不符合财政部财会字〖1998〗66号文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1〗2 号文《财政部关于收购龙口市南山热电厂有关会计处 理问题的复函》的意见 ,公司进行如下调整:将上述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4 ,656,926.50元作为负商誉,按取得的可辩认应折旧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28. 25 年进行摊销。
    由于上述调整的影响,调减了2000年度净利润5,837,981.12元,2000年度法定盈 余公积583,798.12元,法定公益金291,899.05元,未分配利润4,962,283.95元。
    4、会议决定召开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12月14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南山宾馆会宾楼南大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增设独立董事及部分董事变更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确定三名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三项议案已经公司2001年9月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1年9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
    (四)会议参加人员:
    1、 截止2001年11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登记后出席会议;
    2、 已登记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3、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01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2、 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3、 登记地点:南山宾馆会宾楼大厅
    (六)会议咨询
    联系人:邢美敏 联系电话:0535-8616188
    传真:0535-8616188 邮政编码:265718
    (七)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