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作出决议,董事会拟增设3名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广禄、周宗安、刘嘉厚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刘广禄、周宗安、刘嘉厚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刘广禄、周宗安、刘嘉厚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本公司与其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特此推荐。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