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名称正式变更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均不发生变化。
    为保持公司名称与证券简称的一致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证券简称于2006年11月23日起由“南山实业”变更为“南山铝业”,证券代码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