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6.5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4.12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06 年3月31 日
    ●转股恢复交易时间:2006 年3 月31 日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 (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 Po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 P1=(Po+Ak)/(1+n+k);
    派息: P1= Po-D
    其中:Po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息,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3月22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29日,本次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每10股转增10股。此次向流通股股股东转增股本换算为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的比例为每10股转增5.76股,根据上述约定,"南山转债(110219)"的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6.5 元/股调整为4.12 元/股。
    南山转股(190219)自2006 年3 月31 日起恢复交易,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2 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