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特别提示:
    (一)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 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2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宾馆怡宾楼东大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宋日友先生。
    (六)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49人,代表股份 1835719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8%。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22,000,000股,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 %。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48人,代表股份61571953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7.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其中:
    (1)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562人,代表股份61052233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36.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
    (2)授权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0人。
    (3)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6人,代表股份519720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3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股份类别 代表股份数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83571953 169176395 13040093 1355465 92.16% 流通股股东 61571953 47176395 13040093 1355465 76.62% 非流通股股东 122000000 122000000 0 0 100%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投票情况 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 同意 2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 4030769 同意 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42740 同意 4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121538 同意 5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2220000 同意 6 上海财政证券公司 2165554 同意 7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1891230 同意 8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六组合 1692307 同意 9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 1605230 同意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1500000 同意
    五、 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施新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一)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二)《关于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