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签订了《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关于氧化铝业务及资产的框架性协议》,协议约定: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铝深加工产业链,增强本公司铝产业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并同时提高南山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南山集团公司同意待其在建的氧化铝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后,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以证券监管部门及本公司股东认可的方式,尽快将氧化铝业务及资产注入本公司。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