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12月6日上午9时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05年11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万丙信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减少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及为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与南山集团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南山集团公司下属的精纺一期厂房房产及三棉厂房房产,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上述两项房产评估值共计28,598,464.40元人民币。同时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原于1998年1月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关于租赁南山精纺一期厂房的协议)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终止履行。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签订“2006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
    2006年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内容如下: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数量 结算时间 公司提供服务 1.电 适时足量 0.52元/千瓦时 实际使用量 每月 2.汽 适时足量 80元/吨 实际使用量 每月 3.服装面料适时足量市场价格实际使用量每月 4.铝制品适时足量市场价格实际使用量每月 集团提供服务 1.废水处理 国家标准铝材废水 1.05元/吨,印染及 生活污水0.60元/吨 实际发生量 每半年 2.生产用水 适时足量 0.5-1.6元/吨 实际供应量 每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