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8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05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建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南山铝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韩国”Novelis Korea Limited”签订<扁锭供货合同>的议案》
    在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中的熔铸生产线设备安装已经完成,可望于今年年内实现对外销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将于近期与韩国”Novelis Korea Limited”签订《扁锭供货合同》,该合同期限2年,总金额约为4600万美元至9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306万元至74,612万元),该合同的签订将对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后续的热连轧生产提供质量和技术保证,并对新项目的顺利达产提供有利条件,对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产生积极的作用,预计会对公司的盈利带来有利的影响。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